服务器的流量和哪些因素有关系?

服务器的流量和哪些因素有关系?,第1张

服务器的流量,就是你网站的人气,跟你服务器配置,是品牌机还是 组装机器都有关系的,其实跟买电脑是一个道理. 另外的就是跟你服务器上架构的语言有关系的,动态语言对cpu和内存资源占用碧绿比较高,一般的网站都是采用asp=html的格式进行. 服务器带宽,一般正规公司都要求服务器所托管的机房有双线:网通,电信两根同时介入.这样可以减少南北地域sp公司不同所带来的访问速度影响.我所在的公司,服务器托管选了很久,最终是选择放在了上海的一idc 机房内,事实证明放在那里即使是国外访问,速度也很快. 同时访问人数,如果在某一时刻达到了服务器或者带宽资源的最大限度,将影响所有用户的访问.每个网站都有访问流量的波蜂现象,一般都集中在早上10-11.30之间.根据网站性质不同而定. 防火墙软件,一般防火墙需要占用响应时间,会小部分影响到你的访问速度.

简单这样理解:网站是运行在服务器上面的。网站=空间+域名+网站程序。空间一般是指服务器,比如虚拟主机/云服务器/裸金属服务器/传统物理服务器/VPS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存放网站程序。

1预算很有限,没有技术能力,想操作简单,快速建站的,用虚拟主机

2有技术能力,想让网站实现更多可能性的,能够灵活扩展,用云服务器

3对性能要求高,想用无虚拟化损失,网站负载数据量大的,用裸金属服务器

楼下开玩笑呢吧?你的说法就是老的P430的浮点运算能力超过双核心赛扬E3500!L1一样!P430频率更高,最后再看架构,因为主要两项P4 30和E3500一个打和一个高,就算考虑架构E3500还是比P430稍逊!sb不懂就不要装懂!

服务器的浮点运算能力和服务器本身的架构、其中的核心数量性能(包括cpu数量、性能、显卡数量、性能)内存大小数量、性能、种类,系统优化程度……都有关系!

配置E5-4640的浮点运算能力是多少不知道!因为这个问题无解!上面说了与多方面因素有关,而你仅仅给了个cpu根本就没意义!要知道现在都是异构计算服务器了!谢谢!

高性能服务器的浮点运算能力并不固定!多方面原因例如架构设计、供电情况、系统优化程度、甚至各个模块之间的连接质量、核心动态加速技术……都有关系!一般都分理论值和最高值、最低值甚至还有通用值!你看看HPC排行上就这么分的!

至于计算完全是靠所有核心相加算乘以一个系数(由架构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得出理论值!实际值有很多因素,只能在组装好后实际测得!

e5-4640本身浮点运算值还真不知道,没关心过!

客户机/服务器系统 Client/server system 简称C/S系统。是一类按新的应用模式运行的分布式计算机系统。在这个应用模式中,用户只关心完整地解决自己的应用问题,而不关心这些应用问题由系统中哪台或哪几台计算机来完成。在C/S系统中,能为应用提供服务(如文件服务,打印服务,拷贝服务,图象服务,通信管理服务等)的计算机或处理器,当其被请求服务时就成为服务器。一台计算机可能提供多种服务,一个服务也可能要由多台计算机组合完成。与服务器相对,提出服务请求的计算机或处理器在当时就是客户机。从客户应用角度看,这个应用的一部分工作在客户机上完成,其他部分的工作则在(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完成。

  C/S系统最重要的特征是:它不是一个主从环境,而是一个平等的环境,即C/S系统中各计算机在不同的场合既可能是客户机,也可能是服务器,进入90年代,C/S系统迅速流行,在于它有很多优点:用户使用简单,直观;编程,调试和维护费用低;系统内部负荷可以做到比较均衡,资源利用率较高;允许在一个客户机上运行不同计算机平台上的多中应用;系统易于扩展,可用性较好,对用户需求变的适应性好。

从技术角度看,C/S系统本质上是将70年代就提出的虚拟机器的概念使用于分布式计算机系统,其本质是实现功能的合理分布和处理的“无缝连接”。C/S系统的实用依赖于若干90年代才成熟的技术:首先由于以一系列标准为基础的开放式系统原则被普遍接受,为各种客户机,服务器之间提供中间件(Middleware)成为可能;第二,CASE工具,视窗技术,面向对象技术,分布式数据库技术等的成熟,为C/S系统环境下的编程,调试,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性能价格比迅速提高的计算机为开销甚大的分布式操作系统提供了可接受的运行条件,使得分布式逻辑处理,分布式服务器等应用模式得以实现。

C/S系统已广泛用于中小型工商企业,机关等部门,由于通讯技术的进展,C/S系统在地域上可有较大的跨度。

检查一下是否由于CPU过热引起的

如果你是最近添加了硬件后频繁死机的话 特别是内存

那么哈哈哈 好解决了 内存不兼容造成的

如果不是内存不兼容给我发消息 慢慢分析 我白天一般都在

我们将商品社会的基本行为抽象为服务的消费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商业行为。但是,问题来了,到底谁是服务的所有者(owner)天通苑电脑培训发现大多数人会认为提供者是服务的所有者,所以在传统的企业中,IT应用系统对服务的生命周期负责,应用系统的产品经理来定义应用系统对外的服务接口。这带来一个问题,同样的一类应用,由于实现的厂商不一样,所以各自的产品对外提供的服务千差万别,这就造成了服务的消费系统无所适从。

于是,我怀疑服务的提供者作为服务的owner来决定服务的生命周期甚至服务的定义是否具有合理性。首先,我认为服务的消费者真正决定了服务的内涵,也就是需求决定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是消费者定义的,提供者只是根据消费者对服务的定义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服务,只是服务的外延。这样看来,消费者是服务的理论上的定义者,而提供者是服务事实上的定义者,这两者在定义权上是有冲突的。

我认为,商业社会中解决冲突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订立契约。假如有一个虚拟的服务提供者从大量消费者的需求中抽象出共同的行为模式,这个行为模式因为能涵盖消费者某些消费需求,就能隐式的和消费者签订提供服务的契约了。所谓隐式意思是说,虽然没有和消费者正式的签订合约,但是服务的合约内涵已经满足甚至超过任何一个消费者对此类服务的需求。可以将这个单方面定义合约的角色称为服务产品经理,服务产品经理在一个企业中的角色更像一个真正的产品经理,他们对自己的产品(服务)负责,他们定义并描述服务在各个维度上的属性,并不断寻找合适的服务提供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水平。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后SOA时代,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精细化,企业内部的IT系统将逐步的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更专业化的外部专业系统。而企业内部将会出现专职的服务产品经理来定义企业所需的服务,这些服务通过灵活的接口与外部专业系统对接,从而低成本、灵活高效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IT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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